一、基層服務項目
1.“三支一扶”計劃: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示範性項目,包括支教、支農、支醫和幫扶鄉村振興等服務,服務期為2年。“三支一扶”人員工作生活補貼标準,參與當地鄉鎮事業單位從高校畢業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員試用期滿後的工資收入水平确定。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招募“三支一扶人員3.44萬名,有條件的地方可結合基層實際需求和服務期滿人員就業情況适當擴大招募規模。
2.“特崗計劃”: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中西部地區從事農村義務教育工作,服務期為3年。“特崗計劃”教師在服務期内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與當地在職在編教師享受同等待遇,工資性補助标準為中部地區3.88萬/年,西部地區4.18萬1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願意留任即可入編并落實工作崗位。2024年全國計劃招聘“特崗計劃”教師3.7萬名。
3.“西部計劃”:服務内容分為鄉村教育、服務鄉村建設、健康鄉村、基層青年工作、鄉村社會治理、衛國戍邊、服務新疆、服務西藏8個專項。“西部計劃”志願者服務期為1-3年,服務協議一年一簽。“西部計劃”作為中央舉辦、地方受益的國家目,所需經費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擔。2024-2025年度“西部計劃”全國頂目實施規模為3萬人,鼓勵各地參照全國項目要求規範實施“西部計劃”地方項目。
二、基層服務項目優惠政策
4.公務員招錄優惠。每年拿出公務員考錄計劃的一定比例,專門用于定向招錄服務期滿且考核稱職(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也可報考其他職位。
5.事業單位招聘優惠。鼓勵在項目結束後留在當地就業,參加各基層就業項目相對應的自然減員空崗,全部聘用服務期滿的高校畢業生。
6.考學升學優惠。服務期滿後三年内報考碩士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高職(高專)學生可免試入讀成人本科。
7.國家補償學費和代償助學貸款政策。參加各基層就業項目的畢業生,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享受相應的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政策。
8.服務期滿自主創業政策。服務期滿自主創業的,可享受稅收優惠、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小額貸款擔保和貼息等有關政策。
9.其他政策。各基層就業項目服務年限計算工齡。服務期滿到企業就業的,按照規定轉接社會保險關系。
三、其他基層就業項目
10.“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劃”:2023年起實施“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劃”,醫學專業高校畢業生可免試申請鄉村醫生執業注冊。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通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擇優聘用為鄉鎮衛生院工作人員,在村衛生室工作,可按程序給予事業編制保障等政策。
11.城鄉社區就業:加快城鄉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引導高校畢業生等青年人才向城鄉社區治理和服務領域流動。城鄉社區工作者隊伍出現空缺崗位優先招用高校畢業生,加大從高校畢業生中招聘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力度。
12.鼓勵設立地方基層項目:有條件的地方可結合基層治理模式創新,挖掘更多服務鄉村振興、就業創業、社會保障、社會救助、養老服務、應急管理等就業機會,設立省級基層就業項目,出台地方優惠政策引導畢業生到基層就業。
四、基層就業優惠政策
13.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政策。對高校畢業生到中西部地區、艱苦邊遠地區和老工業基地縣以下基層單位就業、履行一定服務期限的,按規定給予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本專科學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20000元)。
14.基層機關招錄政策。艱苦邊遠地區基層機關招錄高校畢業生可适當放寬學曆、專業等條件,降低開考比例,可設置一定數量的職位面向具有本市、縣戶籍或在本市、縣長期生活的高校畢業生。
15.職稱評審政策。對長期在基層一線工作或作出重要貢獻的基層專業技術人才,可适當放寬申報職稱評審的學曆和任職年限要求。有條件的地區可試行基層專業技術人才職稱定向評價、定向使用,單設标準、單獨評審,取得的職稱限定在基層有效。
16.教育培訓政策。各地組織實施的創新創業培訓項目等,安排一定比例班次或人次專門面向在基層工作的高校畢業生。
17.就業補貼政策。支持高校畢業生積極投身城鄉社區服務領域創業,按規定落實稅費減免、創業補貼、創業擔保貸款等政策。鼓勵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為高校畢業生創業提供免費場地支持。對高校畢業生到城鄉社區服務領域靈活就業的,按規定落實社會保險補貼等政策。
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司)
教育部學生服務與素質發展中心
終審:黨委宣傳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