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政策
1.依法服兵役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大學生為重點征集對象,其中高校新生應當在戶籍所在地參加應征;高校應屆畢業生和在校生可在學校所在地參加應征,也可在入學前戶籍所在地參加應征。
2.報名網址:全國征兵網
3.報名時間:
上半年 男兵:上年12月1日至當年2月10日女兵:當年1月1日至當年2月10日
下半年 男兵:上年12月1日至當年8月10日女兵:當年7月1日至當年8月10日
學費資助及優待政策
4.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招收為軍士(原士官)、退役後複學或入學的高等學校學生實行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學費減免,标準為本專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20000元。
5.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學生全部享受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資助标準為每生每年3300元。
6.入伍大學生按規定享受優待政策,義務兵家庭優待金由批準入伍地發放,其家庭享受軍屆待遇,
三、升學優惠政策
7.設立“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每年專門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招生。
8.在部隊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員,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免試(指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9.退役大學生士兵達到報考條件後,3年内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10.高職(專科)畢業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應征入伍,退役後完成高職(專科)學業的,可申請參加相關高校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招生。符合成人高考專升本報考條件的退役軍人,可申請免試就讀所在省(區、市)的成人高校專升本。
四、複學政策
11.高校學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間按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學籍或入學資格,退役後2年内允許複學或入學。
12.經學校同意,大學生士兵退役後複學可轉入本校其它專業學習,優先開放師範專業。
13.退役複學後免修軍事技能等課程,可直接獲得學分。五、在部隊選拔培養政策
14.符合條件的取得全日制本科學曆和學士學位的畢業生(含畢業學年入伍,服役期間取得的),入伍1年半以上可選拔為提幹對象。
15.參加全軍統一考試,錄取到有關軍隊院校學習。
16.優先選取士官。
17.參加保送入學對象選拔,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
六、退役後技能培訓政策
18.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可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接受一次免費職業技能培訓,享有參加适應性培訓待遇,加快實現軍地角色轉換。
七、退役後就業創業服務政策
19.退役後一年内,憑用人單位錄(聘)用手續,可辦理就業報到手續,戶檔随遷。
20.退役高校畢業生士兵可參加戶籍所在地省級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原畢業高校就業招聘會,享受就業信息、重點推薦、就業指導等就業服務。
21.鄉鎮補充幹部、基層專職武裝幹部配備時,注重從退役大學生士兵中招錄;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士兵可以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定向考錄的職位。
22.各地在制定中小學教師招聘計劃時,可面向退役軍人單列計劃,對應放寬年齡限制。退役軍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其有效期可延長2年。
23.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36個月)内按每戶每年20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限額标準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此幅度内确定具體限額标準。
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司)
教育部學生服務與素質發展中心
終審:黨委宣傳部